無紙證券市场措施為投资者提供一個高效的渠道,利用平台以自己名义及電子方式持有和管理證券。有關平台須由核准证券登记机构營運,并連接至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香港结算)的系统。
| 無紙證券市场為持有和管理證券帶來 新 方式 | ||||
| 用甚麼方式持有证券重要吗? 來看看在無紙證券市场實施後,投资者可持有和管理證券的 3 種方式: | ||||
| 拥有证券的 法定拥有权? |
直接享有 全部股东权利? |
方便交易? | 网上管理证券? | |
![]() 以自己名义 及纸本形式 (暂时保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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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透过中介机构 及中央结算系统 (维持不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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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自己名义 但无需实物股票 (無紙證券市场下的新選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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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紙證券市场會透過將程序简化和自動化來進一步提高效率,并盡量減少對紙本和人手程序的需要,從而提升香港的金融市场基礎設施。
有關措施將會在五年內分階段實施。超過2,600家上市发行人將必須參與,并採取一切所需步驟,使它們的證券能夠以電子方式持有和管理。
| 可兼享更好的投资者保障及交易便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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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無紙證券市场的投资者將會能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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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享有全部股东权利,包括收取企業通讯,出席股東大會并於會上投票,行使公司行動權益,及收取股息和其他權益──所有這些權利都無須透過中介人才能享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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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键查看及管理持仓,包括透過相關核准证券登记机构的電子平台,發送指示把證券存入中央结算系统/從該系統提取證券,或將證券轉讓給中央结算系统以外的人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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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更快、更高效的处理程序,包括进行转让。转让最快会在当日内完成(若有关证券已為无纸形式)及五个营业日内完成(若有关证券尚未转换為无纸形式)。 |
| 提升公司管治及投资者參與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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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更多投资者在無紙證券市场下逐漸趨向以自己名义持有無紙形式的證券,上市发行人將受益於更高的股东透明度。 上市发行人將無須再隔著層層中介人進行溝通,而是能直接接觸其股東,藉此促進上市发行人與股東之間的互動交流,并提升公司管治。 |
| 更高效、數碼化及更环保的市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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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無紙證券市场下,淘汰紙本和人手程序將會為中介人及其他市场參與者提升效率,同时保留它们在交易和结算流程中各自担当的角色。 整體而言,無紙證券市场亦將會帶來节省成本和促进直通式处理的机会,令市场更符合全球环保趨勢,并進一步提升本地市场基礎設施,從而加強香港的競爭力和國際金融中心地位。 |
與現時的做法相似,以個人名義持有證券(并透過於发行人的核准证券登记机构設立電子平台來管理證券)的投资者,如果想利用這些證券來交收在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執行的交易,便須把它們存入中央结算系统。 意思就是這些證券必須轉讓給香港结算代理人。
然而,與現時不同的是,轉讓的流程在無紙證券市场下將會是電子化而非紙本化(圖1)。因此,这流程将会比现时更快完成,即是如果及时收到所有相关资料,最快会在当日内完成(相比之下,纸本流程现时一般需时10 個營業日)。處理時間得以加快,是因為各核准证券登记机构的系統與香港结算的系統之間建立了新的電子介面。
圖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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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投资者聯絡銀行/經紀 投资者指示銀行/經紀把證券存入中央结算系统(即是將證券轉讓給香港结算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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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經紀將轉讓詳情輸入中央结算系统以啟動轉讓流程。香港结算發送轉讓詳情給核准证券登记机构。 |
2
投资者確認轉讓 投资者收到核准证券登记机构的通知,如果轉讓詳情正確,便進行確認。 |
核准证券登记机构收到投资者的確認。 |
3
证券可用於交收 證券已存入中央结算系统,投资者可把它們用於交收在联交所執行的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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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证券登记机构進行驗證檢查,一經通過,便將轉讓詳情發送給投资者確認。 |
核准证券登记机构把轉讓登記在发行人的紀錄上,并通知香港结算及投资者有關轉讓已被登記。 |
與現時的做法相似,這些證券須從中央结算系统被提取出來,并將它們從香港结算代理人的名下轉讓至有關投资者的名下。
然而,與現時不同的是,轉讓的流程在無紙證券市场下將會是電子化而非紙本化(圖2)。因此,这流程将会比现时更快完成,即是如果及时收到所有相关资料,最快会在当日内完成(相比之下,現時一般需時10 個營業日)。
圖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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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投资者聯絡銀行/經紀 投资者指示銀行/經紀將證券從中央结算系统內提取(即是將證券由香港结算代理人轉讓給投资者)。 |
銀行/經紀將轉讓詳情輸入中央结算系统以啟動轉讓流程。香港结算發送轉讓詳情給核准证券登记机构。 |
2
投资者確認轉讓 投资者收到核准证券登记机构的通知,如果正確,便確認轉讓詳情。 |
核准证券登记机构收到投资者的確認。 |
3
證券從中央结算系统提取并在投资者名下 一經登記在投资者名下,投资者便可透過核准证券登记机构的平台在网上以電子方式持有和管理證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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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证券登记机构進行驗證檢查,一經通過,便將轉讓詳情發送給投资者確認。 |
核准证券登记机构把轉讓登記在发行人的紀錄上,并通知香港结算及投资者有關轉讓已被登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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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 - 5月
公布目标实施日期。 發表對香港结算規則和運作程序以及联交所《上市規則》所作的無紙證券市场相關修訂。 发表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和证券登记公司总会有限公司各自的最新资料文件。 发表证监会的《发行人參與無紙證券市场制度的指引》及联交所的《無紙證券市场指引》。 |
2026年11月16日
實施無紙證券市场的目標日期(有待立法會進行先訂立後審議的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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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第二季
使無紙證券市场法例生效的生效日期公告,計劃於2026年第二季提交立法會。 立法会的先订立后审议程序由提交当日起至2026年第叁季止。 |
实施日到2031年
在联交所上市的訂明證券(例如股份、預託證券、上市房地产投资信託基金、股本權證及在供股下的權利)的現有发行人須在無紙證券市场實施後的五年內參與,而這些證券(即首次公開招股證券)的新发行人則須自上市時起採用無紙形式。 現有发行人的實際參與日期將會由相關的核准证券登记机构、香港结算及联交所在考慮各发行人的具體情況後決定。 上述期限最初只適用於根據香港、百慕達、開曼群島或中國内地的法律所產生的訂明證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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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 2026年5月29日






